长丰县中医院南区2025年设备采购(第一批)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5BFCHZ02698
项目名称:长丰县中医院南区2025年设备采购(第一批)
预算金额:第1包390万元;第2包190万元;第3包150万元;第4包38.5万元;第5包900万元;第6包600万元;第12包148万元;第20包120.5万元;第21包50万元;第23包49万元;第24包20万元;第19包320万元
最高限价:第1包390万元;第2包190万元;第3包148万元;第4包37万元;第5包900万元;第6包600万元;第12包148万元;第20包120万元;第21包50万元;第23包39万元;第24包20万元;第19包320万元
采购需求:长丰县中医院南区2025年设备采购等一批 ,其中第1包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第2包彩色多普勒超声系统;第3包便携式彩色多普勒超声系统;第4包便携式彩超;第5包聚焦超声肿瘤治疗系统;第6包聚焦超声治疗系统;第12包神经外科头架、神经外科动力系统(开颅钻,铣刀)、手术器械包(常规开颅);第20包便携式彩色超声诊断系统、等离子手术设备、视频喉镜、输血输液加温仪、自体血回收装置;第21包电子鼻咽喉镜系统;第23包荧光光电宫颈病变图像检测仪;第24包体外冲击波治疗仪;第19包4K荧光内窥镜摄像系统、配套器械包。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接采购人通知后,60个工作日内安全、无损地将产品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安装验收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第5、6包: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由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本项目第19包: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第1、2、3、4、12、20、21、23、24包: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或医疗器械经营资格。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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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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