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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三公局总承包哈尔滨项目商品混凝土采购招标公告
公告标题:
中交三公局总承包哈尔滨项目商品混凝土采购招标公告
公告内容:

第一章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香区高端电气装备智能制造基地一期项目经理部

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总-哈尔滨项目-商品混凝土2025-8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香区高端电气装备智能制造基地一期项目经理部 ,资金来自 地方政府专项债及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商品混凝土(物资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香区高端电气装备智能制造基地一期项目经理部 ,招标组织单位为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工程总承包分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哈尔滨市香坊区高端电气装备智能制造基地一期项目位于哈尔滨市香坊区公滨路0号北侧,合同工期484天(2025年8月5日~2026年12月1日),项目总占地面积62432.36平方米,工程内容涵盖强夯置换、桩基工程、承台施工、主体结构、钢结构安装、二次结构施工、机电设备安装、装饰装修工程及附属配套设施建设等专业施工内容,规划建设8栋地上建筑物及1栋地下构筑物,具体包括1#、2#配套车间,1#至4#重型通用加工车间(共4栋),以及1#、2#通用加工车间。)

2.2 招标内容: (商品混凝土),具体信息详见附表:(本次招标采购物资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

3.1.1 营业范围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1.2 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许可经营的产品,必须要有相关合法、真实、有效的许可证或代理授权;

3.1.3 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参与投标供应商持续垫资能力不小于200万。

3.1.4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符合国家质量标准要求。

3.1.5 供货业绩要求:至少提供两份500万以上合同的业绩证明资料。

3.1.6 履约信用要求: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列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和中国交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企业黑名单。因质量原因被交通部质监站通报,正在进行整改的生产厂家和产品不得参与投标。生产商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3.2 其他要求:

3.2.1 本次招标 /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2.2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  个包件投标,且最多允许中  /  个包件;

3.2.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2.4 只允许制造商及其代理商中的一家单位参加某个包件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2.5 各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IP地址重复的,平台所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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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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