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利通区太阳能晶硅光伏组件回收循环利用项目(一期)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吴忠市利通区太阳能晶硅光伏组件回收循环利用项目(一期)已由宁夏吴忠金积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以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506-640951-07-01-235828)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首储万乾通循环科技(宁夏)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首储万乾通循环科技(宁夏)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宁夏星火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吴忠市吴忠金积工业园区。
2.2 建设规模:总占地面积350亩。新建41条光伏组件回收加工生产线,形成年处理41万吨废旧晶硅光伏组件拆解回收线,其中第一阶段建设13条,第二阶段建设28条;办公楼、其他附属设施等。
2.3 招标范围:吴忠市利通区太阳能晶硅光伏组件回收循环利用项目(一期)施工全过程及设备安装、设备调试、设备保修阶段监理;主要依据法律法规、设计文件和合同,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进度、投资及安全进行控制,并对合同及信息进行管理,需统筹参建各方的工作关系。
2.4 本次招标监理服务期:吴忠市利通区太阳能晶硅光伏组件回收循环利用项目(一期)全过程监理。
2.5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6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住房城乡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证(须提供执业证书及注册证书)。
3.2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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