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建设地点:重庆市荣昌区珠溪河流域河包镇等。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重庆荣昌区珠溪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可研批复建设内容及规模为对长江二级支流珠溪河水环境综合治理。结合项目建设内容审批权限不同,分为水利部分、污水管网部分、生产步道等3个部分。
本次招标项目为污水管网部分。
污水管网部分由荣昌区住房城乡建委审批,属于市政类工程。重庆荣昌区珠溪河流域水环境治理项目(污水管网部分)建设内容由3部分组成,包括:一是开展河包镇污水干管改造上岸,补齐场镇内缺失的雨水管道,整治场镇区域雨污水管道混接、错接节点,整治存在功能性缺陷及结构性缺陷的现状排水管道;二是按照“专管专输”的原则重建河包镇转龙片区粉条加工废水收集转输管道及提升泵站;三是河包镇附近创业学校污水管道的接入建设。项目管网总长度为9.8km,管径DN200mm~DN500mm,同时新建4座提升泵站。
2.3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金额:约2200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监理合同估算金额:约35万元。
2.4 招标范围:完成重庆荣昌区珠溪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污水管网部分)工程前期、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的全部监理服务,包括:“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一履职,进度款审核、工程验收、工程结算、配合工程审计工作、保修期工作以及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的全过程监理工作”包含不限于:质量控制、造价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档案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的关系进行协调,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的监理职责。
2.5 监理服务期限: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止,其中:计划施工工期:9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6 标段划分:/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