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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平区】 重庆市梁平区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项目(二期)
重庆市梁平区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项目(二期)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市梁平区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项目(二期)已由重庆市梁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梁平发改发2025[130]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丰之瑞农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丰之瑞农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运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重庆市梁平区金带街道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新建智能蔬菜大棚约19000m2,包含温控系统、水肥及高压雾喷系统、栽培系统、环境监测系统及购置生产设备等;

2.3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金额:3800万元

2.4 招标范围:主要包括工程施工、项目运营等内容,具体范围为:

(1)施工部分: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及图示图说等所示范围的全部施工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发出施工图设计文件以及招标文件(含答疑、补遗、澄清)所包含的全部内容为准 

(2) 项目运营部分:负责项目的运营,依法依规开展生产、销售和农旅经营活动;运营期叁年

2.5 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个月

运营期限: 3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政府采购工程

3.1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否,本项目招标人不属于事业单位、社会组织

3.2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否,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1)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钢结构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运营管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4.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4.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单位数量(含联合体牵头人)不超过2家(即施工1家,运营1家),牵头单位为负责施工工作的单位。其余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2条内容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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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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