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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化工MTO级甲醇T-101B储罐升级改造项目EPC总承包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新疆化工MTO级甲醇T-101B储罐升级改造项目EPC总承包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402058,招标人为国能新疆化工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新疆化工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MTO级甲醇罐T-101B增设巡检平台、立式泡沫产生器、钢制浮盘等附属设施,更换罐顶呼吸阀,音叉液位开关移位,泡沫站更换为平衡式比例混合装置满足储存甲醇安全、消防、环保要求。

2.1.2招标范围:新疆化工MTO级甲醇T-101B储罐升级改造项目EPC总承包(以下简称“合同装置”或“装置”)为本次招标项目,属于国能新疆化工有限公司技改项目。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在招标人提供的基础信息和数据基础上,完成装置及其配套设施所必需的全部工程设计和技术服务。

2)完成为建成装置所需要的全部设备及材料的采购、催交、检验、运输、装卸、二次搬运和现场物资管理等工作,并将其运至装置现场交付安装;并负责清运建筑、施工垃圾。

3)完成全部施工工作,负责装置的吹扫、置换,满足开工清洁要求,承担合同装置的调试工作。

4)为装置的试车、开车和性能测试提供指导、技术支持(包含方案编制)、技术服务和保障。

5)负责项目竣工、投用等为完成本项目建设直至达到实现移交使用的全部工作,满足安全性能、环保指标要求。

2.1.3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8月30日(项目计划完成中交时间:2025年8月8日,完成并投用时间:2025年8月30日)。

2.1.4项目建设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甘泉堡工业区内国能新疆化工有限公司内。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资质或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人为施工企业的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3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煤化工或石油化工或精细化工装置EPC的合同业绩2份(其中至少1份合同内容含储罐新建或改造),单个合同金额不小于1000万元,且已中交(交工)或投运、。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中交(交工)或投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煤化工或石油化工或精细化工装置EPC总承包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设计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有效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

    (2)设计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煤化工或石油化工或精细化工装置设计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技术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技术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技术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施工负责人有效的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明确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施工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煤化工或石油化工或精细化工装置EPC总承包项目施工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施工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施工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施工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3-13 15: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3-19 16: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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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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