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福县废弃煤矿矿井封井回填及煤矸石堆污染综合治理工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LR2025-JA-ZC007
项目名称:安福县废弃煤矿矿井封井回填及煤矸石堆污染综合治理工程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0000000.00 元
最高限价:36169559.11 元
采购需求:
|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 吉购2025F000203864 | 安福县废弃煤矿矿井封井回填及煤矸石碓污染综合治理工程 | 1 | 项 | 400000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4年,其中工程建设期1年(工程建设保修期1年),人工湿地系统的运维服务时间3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备注:根据《吉安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吉财购〔2023〕25号文件要求,供应商在政府采购项目资格审查环节提供了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函(详见《吉安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后,可不用再提供以上资格证明材料。?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采购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节能、环保产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投标文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在前述行业中对应为“分支机构负责人”,同一集团下的分支机构只允许一家投标单位参与投标。(3)本项目采购属性为服务,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预留采购项目总额4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需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材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投标人须同时满足①具备有效期内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地质灾害防治施工甲级资质;②具备有效期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以及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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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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