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阳市别桥镇镇东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PHC管桩直接采购公告
(采购方案编号: FA00000523966 )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 溧阳市别桥镇镇东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
1.2 采购人:溧阳市别桥镇镇东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经理部。
1.3 采购项目资金: 来自工程计量款 。
1.4 采购项目概况: 溧阳市别桥镇镇东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规划交流侧装机容量不低于100MW,直流侧装机容量137MW,交流侧装机容量不低于100MW。采用分块发电、 集中并网方案。本项目位于江苏省溧阳市别桥镇,工程占地约2536亩,项目紧邻G233高速,施工区城北侧临近S341省道及湖塘路,东侧临近新淮江东大线,项目采用渔光互补模式进行综合开发,将光伏电站与养殖业相结合,在鱼塘上建设光伏电站,形成“上可发电,下可养殖”的发电模式 。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预应力管桩PHC-300-70-AB 。
2.2 交货期: 2026年2月至工程结束,以卖方书面确认的买方实际订货通知为准 。
2.3 交货地点: 江苏省常州市溧阳市别桥镇镇东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施工现场 。
2.4 物资质量标准: 1、管桩的质量、性能、规格尺寸符合GB/T 13476-2023《先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管桩》的标准要求。
2、管桩砼强度 C80,桩径 30cm,壁厚7.0cm,AB型桩。
3、材料的生产厂家,符合买方业主入围厂家的规定。产品质量也要满足买方业主和(或)监理的要求 。
3. 直接采购适用的情形
项目直接采购适用的情形:
□涉及国家秘密、国家安全或企业重大商业秘密,不适宜竞争性采购。
□因抢险救灾、事故抢修等不可预见的特殊情况需要紧急采购。
□需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专有技术。
□需向原供应商采购,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
☑有效供应商有且仅有一家。
£为保障重点战略物资稳定供应,需签订长期协议定向采购。
£须满足集团、公司内部协同要求。
£国家有关部门文件明确的其他情形。
4. 采购商务情况
4.1结算方式: 每月 1-3 日双方核对并书面确认上一自然月的供货数量与金额。在本结算周期结束后 7 天内,卖方必须**
本公告详情仅供VIP会员或SVIP会员查阅,您当前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或 注册 ,办理会员入网事宜后按照后续流程参与投标!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