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腾格里沙漠武威市民勤县独青山180万千瓦风电项目工程总承包(EPC)Ⅱ标段招标公告
甘肃腾格里沙漠武威市民勤县独青山180万千瓦风电项目工程总承包(EPC)Ⅱ标段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甘肃民勤陇电入浙独青山能源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天音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已落实,现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进行采购。
一、本次招标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
(1)本项目整体(含180万千瓦风电场本体、3座升压站及其生产办公和辅助用房、#1至#2升压站之间330kV架空联络线路、风电场全部道路等)的地质勘察、地形图测绘、初步设计、施工图到竣工图编制等全过程的全部勘察设计工作,以及为了保证质量所提供的现场服务工作。
(2)本项目#2场区内所有50万千瓦风电场本体、集电线路、#2升压站及其生产办公和辅助用房、道路、#1至#2升压站之间330kV架空联络线路(含配套附属设施)等设备和材料(指设备、零件、部件、工具、材料等全部货物的总称,下同)采购(含技术服务、厂家培训、运输及运输保险)、施工、调试及验收服务(含试运行、涉网试验)。
(3)本项目中省道S212至#2升压站进场道路的材料采购、施工及验收。
详见技术规范书。
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2.投标人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的任命书。(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提供,若存在兼职情况的,必须提供相关任命文件予以说明)
3.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4.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现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5.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91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6.投标人在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存在“不良行为”,被列入浙能集团供应商“黑名单”或作“暂停使用”处置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标段投标。
7.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浙能集团“人员黑名单”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不得作为本标段项目负责人。
8.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被列入浙能集团“人员黑名单”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该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标段投标。
9.近三年内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查询网址为:https://www.mem.gov.cn/fw/cxfw/xycx/)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10.投标人须同时具有有效期内的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二级及以上、承修二级及以上、承试二级及以上)(新证、老证均为二级及以上,新证、老证标准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25年第30号令)执行))。
11.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时间以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日期为准)至投标截止日,须同时具有以下业绩:
1)1个100MW及以上国内风电项目勘察设计;
2)1个33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国内变电站工程或升压站工程(含新、扩建工程)勘察设计;
3)1个100MW及以上国内风电项目施工总承包。
注:投标人提供的设计业绩和施工业绩应与其在本次投标过程中承担的工作任务相匹配,即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提供业绩1)、2),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提供业绩3)。
其中业绩要求为:
完工业绩。【设计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复制件,合同复制件至少包含首页、签字盖章页以及能体现业绩要求具体表述的页面,附有效发票。
施工总承包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复制件和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业绩具体要求以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所载规模为准,如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的具体表述,须同时提供其他相关的竣(交)工验收资料,其他相关的竣(交)工验收资料,仅指竣(交)工验收阶段及之后签署的工程资料,如竣工图、工程价款最终结算凭证等】。
12.拟派项目负责人和相关负责人的资质和业绩要求:
(1)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具有有效期内的“三类人员”B类证书的合格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以下简称“项目负责人”)。
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完成过1个及以上单体装机容量100MW及以上国内风电工程EPC总承包业绩或施工总承包业绩。
(2)项目施工负责人:具有完成过1个及以上单体装机容量100MW及以上国内风电工程EPC总承包业绩或施工总承包业绩。
(3)项目设计负责人:以项目设计负责人身份完成过1个及以上单体装机容量100MW及以上国内风电工程设计业绩。
【设计项目的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复制件,合同复制件至少包含首页、签字盖章页以及能体现业绩要求具体表述的页面,附有效发票。
EPC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复制件和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业绩具体要求以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所载规模为准,如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的具体表述,须同时提供其他相关的竣(交)工验收资料,其他相关的竣(交)工验收资料,仅指竣(交)工验收阶段及之后签署的工程资料,如竣工图、工程价款最终结算凭证等】
备注:以上拟派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两个岗位不得相互兼任。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数不超过2家,由设计单位牵头,投标时须提供联合体协议;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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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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