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博白县沙陂镇白马岭河生态修复工程设计招标公告[不见面开标]
| 博白县沙陂镇白马岭河生态修复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 |||||||||||||||||||||||||
|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博白县沙陂镇白马岭河生态修复工程设计已由博白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博发改环资〔2025)2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博白县沙陂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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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招标项目编号:E4509002856026666001 报建号(如有):无 建设地点:博白县沙陂镇浪车村 建设规模:洋珠江河口生态湿地净化工程、浪车村人工湿地净化与垃圾打捞工程,采用稳定塘+垂直潜流人工湿地的形式对水体进行处理,湿地总规模2.4万m3/d,占地总面积27250㎡。分别为:洋珠江人工湿地处理规模为1.4万5m3/d,占地面积15800㎡,其中稳定塘1500㎡,垂直潜流湿地14300㎡;浪车村人工湿地处理规模为1.0万m3/d,占地面积11450㎡,其中稳定塘1350㎡,垂直潜流湿地 10100㎡。配套设施包括拦水闸、边闸、湿地挡墙、岸坡防护等,同时在浪车村人工湿地净化工程进水处设置垃圾打捞系统一套,用于自动化清理河道内的生活垃圾等。 合同估算价:113.52万元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设计质量标准、深度要求和现行技术规范、规程要求,并通过国家相关部门组织的审查。 标段划分:标段(包)编号:E4509002856026666001001,标段(包)名称:博白县沙陂镇白马岭河生态修复工程设计 设计服务期限:90日历天 ,定额期限90日历天 【备注:建筑工程设计定额服务期限应按《全国建筑设计周期定额(2016年版)》确定,不得任意压缩设计周期, 确需压缩时,宜组织专家论证,并增加压缩周期费用,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市政工程项目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招标范围: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初步设计招标,施工图设计招标,其他 :含概算编制、从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开始至工程竣工验收设计配合阶段。 【备注:除概念性方案设计,鼓励对实施性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进行设计总包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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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已办理“广西建筑市场监管云平台”(以下简称:“桂建云”)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甲级资质 【备注:招标人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相关规定以及招标项目特点,合理设置设计单位资质类别和等级,不得提高资质等级要求。】 ,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其中,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执业资格及给水排水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已录入“桂建云”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业绩要求: 无要求。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信息以“桂建云”系统上的信息为准。 3.5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服务项目: 标段为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为 中小微 企业、监狱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大型 企业不得参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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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 |||||||||||||||||||||||||
|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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