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工程建设地点:西江干流(浔江平南县武林段)
2.2工程规模:本次河道整治河段位于武林镇、大新镇、大坡镇范围,其中:1、武林镇:拟新建浔江护岸共4637米(其中左岸3027米,右岸1610米)。2、大新镇:新建白沙江护岸共4815米(其中左岸2252米,右岸2563米);新建生态沟渠1830米、污水收集管网PVC-DE800管6458米、PVC-DE 600管2189米、PVC-DE 400管2879米。3、大坡镇:拟新建石九河护岸共2370米(左岸1183米,右岸1187米) 。4、其他:清理浔江、白沙江河道湖库垃圾清运29210吨、污染底泥清理71228立方米。项目总投资约5244.80万元。
2.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 25 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及概算成果;初步设计经相关审批部门批复后30 日历天内提交施工招标所需的招标资料图纸、工程量清单及工程招标预算等;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提交必须满足施工需要(提交时间应充分考虑发包人组织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所需时间);施工现场设计服务从工程施工准备工作开始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以及1年缺陷责任期结束为止。
2.4招标范围:包含初步设计、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的勘察设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初步设计阶段报告、图纸、概(预)算编制;提供勘察设计成果、招标图纸、施工图纸;施工技术交底(包括勘察交底和设计交底)、现场测量基准点交桩等勘察设计服务工作;协助招标人获得上级财政部门的初步设计概算审定结果及行政审批部门的初步设计批复文件。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①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乙级(含)以上资质,②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具有 /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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