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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本级]长春市2024年国道京抚公路南崴子收费站站区南侧至站区北侧段路面改造工程施工招标YH01标段

长春市2024年国道京抚公路南崴子收费站站区南侧至站区北侧段路面改造工程施工招标(第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2024年国道京抚公路南崴子收费站站区南侧至站区北侧段路面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已由吉林省公路管理局以吉公路技【2025】48号文件批准,项目法人为吉林省公路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实施管理法人及招标人为长春市公路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吉林省长春市。

2.2建设规模:长春市2024年国道京抚公路南崴子收费站站区南侧至站区北侧段路面改造工程位于公主岭市境内,桩号范围为国道京抚公路(G102)K987+300~K987+700段,收费站区中心桩号为K987+529,路段长0.4公里,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主要工程内容为路面工程、交通安全设施等。

2.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1个标段,即YH01标段。

2.4招标范围:长春市2024年国道京抚公路南崴子收费站站区南侧至站区北侧段路面改造工程经批复的施工图设计范围内所有工程的施工。

2.5计划工期:2025年8月30日-2025年10月31日,共计62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和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可以承担各等级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的各类养护工程),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形式投标应符合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2)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并至少承担路面养护施工;

(3)符合招标文件对联合体的其他要求。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评标办法及相关事宜

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形式的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5.电子化招投标

本次招标全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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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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