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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岳第二净化厂及外输系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招标公告

安岳第二净化厂及外输系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5-XN213-FW0554-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安岳第二净化厂及外输系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执行单位:造价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安岳第二净化厂及外输系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2.2 项目概况:因重点地面工程建设项目部安岳第二净化厂及外输系统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量大,根据公司统一安排,满足本项目过程结算的相关要求,分公司造价中心需委托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控制价编制及预、结算审查,施工全过程造价控制服务工作,以确保项目投资全面受控。本次招标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服务商提供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2.3 招标范围:安岳第二净化厂及外输系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具体工作量以实际委托为准。本次招标共 2个标段,一标段净化厂控制价编制及预、结算审查,施工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二标段外输系统控制价编制及预、结算审查,施工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估算金额: 370 万元(含税)。(其中:一标段净化厂310万、二标段外输系统60万)

2.4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造价咨询服务费以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地面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计价标准(详见附件一)为计费依据作为控制价,投标人只需填报下浮比例,投标人所报下浮比例必须大于等于0,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本项目不承诺低价中标,投标报价下浮百分比高于20%或投标人的报价(修正价)低于所有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的80%。评标委员会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评标委员会应从投标人的人员配置、工期(服务期限或交货期)的要求、管理成本等方面综合考虑对投标人是否低于其个别成本进行认定,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其不低于成本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投标人不能说明或者评标委员会认为说明不合理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否决处理。(2)因甲方委托产生的咨询人员现场技术服务标准(咨询单位应无偿配合审计)详见附件二;同下浮比例。 

2.5 服务地点:一标段成都/泸州,二标段成都。 

2.6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委托下达的项目完成为止。

2.7 服务要求(技术及质量标准):(1)按委托范围提供完整的成果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标段对应的预算(控制价)、结算书等各类编审报告;(2)按委托范围提供完整的过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编制(审查)、复核、审定人员的工作底稿、相应电子版文件等。(3)咨询成果差错率应控制在现行《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工程造价咨询管理办法》规定的范围内。

2.8 定标原则(授标原则):

按照标段顺序评标,评标委员会算出该标段综合得分并按由高到低排序,推荐2-3名为该标段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小于三家时,判断是否具有竞争性。如有竞争性,推荐所有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若不具有竞争性,否决所有投标)。招标人确定第一标段排名前2名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第一标段排名第一的中标人负责净化厂施工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预估金额160万元,主要包括:(1)配合项目部门完成施工全过程造价控制相关工作;(2)配合决算审计工作;(3)现场技术服务;(4)其他与委托项目相关的工程造价咨询工作)。第一标段排名第二的中标人负责净化厂控制价编制及预、结算审查造价咨询服务(预估金额150万元,主要包括:(1)施工图预算的审查及相关工作;(2)控制价的编制;(3)完竣工结算审查及相关工作;(4)配合决算审计工作;(5)其他与委托项目相关的工程造价审查工作)。招标人确定第二标段排名前1名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第二标段排名第一的中标人负责外输系统控制价编制及预、结算审查,施工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预估金额60万元,主要包括:(1)配合项目部门完成施工全过程造价控制相关工作;(2)施工图预算的审查及相关工作;(3)控制价的编制;(4)完竣工结算审查及相关工作;(5)配合决算审计工作;(6)现场技术服务;(7)其他与委托项目相关的工程造价审查工作。

按标段顺序评标,若同一投标人被推荐为一标段排名第一、第二中标候选人的,则不再推荐其为二标段中标候选人,二标段中标候选人排序依次递补。

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如所有投标人均不符合推荐条件的,则本次招标无效。

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招标人有权对所有中标候选人进行现场考察,考察投标文件各项内容是否属实,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若中标候选人的实际情况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或弄虚作假,能明确判定其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则取消中标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相关情况报西南油气田招标管理部门,由管理部门进行处理;对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追究该投标人的法律责任。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不允许代理商投标。

*3.资质要求:

(1)应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网站(new.tzxm.gov.cn)注册备案,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2)投标人须通过中石油统一组织的公开招标资格评审,通过结果在中国石油工程建设管理平台承包商资源库查询,通过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本项目资质要求一致(资质等级要求:咨询-咨询专业-石油天然气,或咨询- 咨询专业-其他(工程造价) ),状态正常(投标人因换领证书发生等级变更的,应及时维护承包商资源库等级状态,若换领后证书等级高于承包商资源库显示等级的,以承包商资源库显示的为准)。

*4.人员要求:

*4.1人数要求:本次招标要求各标段由项目负责人、专业技术负责人、咨询团队其他成员组成。一标段造价咨询团队项目负责人不少于1人,专业技术负责人不少于1人,其他成员人数不少于6人且具有安装专业造价资格人员不少于3人;二标段造价咨询团队项目负责人不少于1人,专业技术负责人不少于1人,其他成员人数不少于4人且具有安装专业造价资格人员不少于2人。

*4.2项目负责人:

(1)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或石油、石化建设工程造价高级岗位认证专用证(章),并具备工程类或经济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为投标人单位人员。

注: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注册证复印件、岗位认证专用证(章)证明、技术职称证书,及近半年(2024年7月至2025年1月)的社保证明材料(若上述人员为退休返聘人员的,则提供返聘人员的退休证明及聘用协议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4.3专业技术负责人:

(1)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或石油、石化建设工程造价高级岗位认证专用证(章),并具备工程类或经济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为投标人单位人员。 

注: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注册证复印件、岗位认证专用证(章)证明、技术职称证书,及近半年(2024年7月至2025年1月)的社保证明材料(若上述人员为退休返聘人员的,则提供返聘人员的退休证明及聘用协议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4.4项目团队其他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专业技术负责人。

  1. 一标段净化厂拟投入本项目的造价人员不少于6人;二标段外输系统拟投入本项目的造价人员不少于4人。
  2. 投标人项目团队成员均须取得相应从业资质,包括一级造价工程师、二级造价工程师、石油、石化建设工程造价岗位认证专用证(章)中至少一项。

(3)投标人以上人员均为投标人单位人员。

注:须提供相关人员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书(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彩色影印件、近半年(2024年7月至2025年1月)的社保证明材料(若上述拟派专职造价人员中有退休返聘人员的,则返聘人员须提供退休证明和返聘合同的复印件),原件备查。

*5.业绩要求:

一标段净化厂要求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备油气田地面建设相关造价咨询服务业绩,咨询服务成果须包含油气田地面建设相关(含油气储运、各类油气处理装置、净化厂、油气(炼化)处理厂)建设项目内容,服务内容至少包含预算审查、控制价编制及结算审查、施工全过程造价控制其中之一(不含审计业绩)。

二标段外输系统要求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备管道输送介质为天然气的长输管道建设相关造价咨询服务业绩,服务内容至少包含预算审查、控制价编制及结算审查、施工全过程造价控制其中之一(不含审计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以上业绩需提供合同及相关资料(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协议书)范围页、签署页、委托书复印件或具体项目成果文件(须含甲方确认后的签章页)),并同时提供履约评价表或项目验收合格的资料(由业主出具,具体形式不限),业绩有效时间范围以成果文件或验收时间为准。

*6.机具设备要求:

承诺中标后采用鹏业石油云计价软件i20工程造价编制软件编审。

*7.财务要求:

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

需提供经审计的财务证明资料: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近两年中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财务报表附注、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页、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页、注册会计师职业资格证书页、会计师事务所盖章页、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页等组成审计报告的所有内容;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相关财务证明资料。

*8.信誉要求

*8.1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8.2 投标人2020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违法、违规不良记录;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因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在和招标人历史合同履约中存在因商业欺诈、产品质量问题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行为;未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或取消交易资格;

*8.3 投标人在开标当日:

(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4)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或虽然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但移除黑名单日期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的。

*8.4 投标人没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的情形。

以上8.1—8.2条款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承诺,8.3条约定要求以开标当日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招标专业机构协助评标委员会将通过“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资质、资格强制要求的政府发证机关官方网站方式核查投标人信誉及所提供的证书、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核查投标人有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异常、有无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形。

*9.其他要求:

*9.1投标人应书面承诺: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

以上“*”号条款,如不满足,其投标将被否决。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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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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