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河油田宜庆外围区2025年氮气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第2024120224FS1631号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拟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根据宜庆地区产能建设要求,加快宜庆地区天然气增储上产步伐,开展氮气气举服务采购,预计金额300万元,资金来源:投资,计划文号油辽庆发【2024】49号。
2.2招标范围:根据现场生产需求,投标人至少提供制氮车至少1台,制氮量≥1200m³/h,增压车至少1台,增加级数≥3级,额定工作压力≥35MPa;每套设备配备不少于4人的施工班组;中标人按照招标人要求和作业指令,及时抵达招标人指定井场,采用技术服务承包方式自行组织设备设施、工具、人员进行制氮气举排液作业任务。施工开始,氮气纯度达到98%开始计时,至氮气气举结束,按3219元/小时(不含税包干价格),不足1小时招标人按实际发生的工作量结算,价格包含"人工、机械、材料、设备调遣等全部费用。预计实施25井次,具体实施井次以实际发生工作量为准。
标段(标包)划分: 无。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2.4实施地点:辽河油田宜庆外围区
2.5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
(一)技术规范
本项目适用以下现行国家、行业和地方规范、标准和规程的最新版本,包括但不限于:
SY∕T7425-2018《石油天然气钻采设备制氮注氮设备》
SY/T 6277—2017《硫化氢环境人身防护规范》
SY/T 6524—2017《石油天然气作业场所劳动防护用品配备规范》
SY 6503—2022《石油天然气工程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系统安全规范》
Q/SY 02004-2016 《油气井氮气排液技术规程》
Q/SY 01412-2020 《油气水井井下作业排液操规程》
SY/T 6013-2019《试油资料录取规范》
SY/T 6690-2016 《井下作业井控技术规程》
SY/T 5727-2020 《井下作业安全规程》
Q/SY 16272-2019 《煤层气排采技术规范》
SY/T 6276-2014 《石油天然气工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
SY/T 6610-2017 《硫化氢环境井下作业场所作业安全规范》
Q/SY 01033 -2021 《试油工程质量技术监督及验收规范》
《辽河油田公司注氮工艺措施管理规定》
(二)技术要求
(1)施工单位应遵守国家、当地政府有关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等相关文件的规定。
(2)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SY/T 5225-2019《石油天然气钻井、开发、储运防火防爆安全生产技术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体系,确保施工安全,防止环境污染。
(3)主要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招标人要求和作业指令,及时抵达甲方指定井场,采用技术服务承包方式自行组织设备设施、工具、人员进行制氮气举排液工艺安装及作业,气举排液施工服务过程中,负责制氮设备运行以及气举井口数据的收集和记录,按照设计要求取全取准各项资料数据,完成制氮气举排液施工作业任务,并在施工完毕后向甲方提供完工数据总结。
(4)氮气注入纯度不小于98%,每小时注入氮气量不低于1095方。
(5)具有本项目的整体施工方案,编写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详细的服务保障措施、较强的生产组织和生产时效。施工方案逻辑关系和关键线路清晰、合理、并能指导技术服务且针对性好。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 1 名,具有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行业类型为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技术负责人 1 名;安全负责人 1 名,具有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行业类型为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提供至少一组不少于4人的机组施工人员(以上人员需提供以投标截止日前连续3个月社保缴费证明)
3.4设备要求:
(1)制氮车至少1台,制氮量≥1200m³/h,工作环境-30~50℃;
(2)增压车至少1台:工作环境-30~50℃,增加级数≥3级,额定工作压力≥35MPa;
设备自由、租赁均可:自有设备提供设备清单、购置发票扫描件、技术说明书(体现设备以上性能的关键页电子版),同时提供设备及铭牌照片,租赁设备提供租赁合同。
(3)安全防护设备:复合式四合一气体检测仪至少2台,正压式空气呼吸器至少4台。
所需提供证明材料:设备清单、购置发票,提供取得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单位校验合格的检测证书,检测证书中委托单位或送检单位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5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违法记录和重大法律纠纷。(投标人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两张截图。查询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3.6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和辽河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http://bid.energyahead.cnpc/)
3.7投标人企业名称中包含“辽河油田”字样的需在可使用“辽河油田”名称的企业目录(白名单)中方可参与投标,未在白名单中企业名称包含“辽河油田”字样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招标文件中附企业目录(白名单))
3.8投标人为中石油外部企业,投标人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施工项目负责人应持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辽河油田公司承包商HSE培训合格证;如无有效的HSE培训合格证,应承诺及时参加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辽河油田公司组织的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HSE培训,并在入场施工前取得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HSE培训合格证书,详见附件1。
3.9投标人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③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④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由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进行网络查询,如发现投标人有以上失信行为的应截图保存。
3.10投标人必须签署合规承诺书方可进行投标(详见附件2)。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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