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门油田玉门市红柳泉新能源基地一期50万千瓦风电项目——风电场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玉门油田玉门市红柳泉新能源基地一期50万千瓦风电项目——风电场EPC总承包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石油股份油气新能源【2025】2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玉门油田分公司水电厂,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玉门油田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甘肃省酒泉市玉门市下西号镇红柳泉地区,位于玉门新市区东北部约35km,向南距离黄花农场二分场约4km,距离连霍高速、国道312和兰新铁路约35km。地貌类型属祁连山南麓冲洪积倾斜平原。
2.2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玉门油田公司拟在酒泉市玉门市红柳泉建设50万千瓦风电项目。项目设计容量500MW。风场规划面积约113平方公里,永久用地10.67公顷,临时用地61.27公顷。项目风场西南距离国道312直线距离约27km,中部有地方道路横穿风场,南侧距离黄花农场路约5km。对外交通条件较便利,满足风电项目建设对外交通运输要求。本项目土地征用、“四通一平”已完成,现场具备施工条件。本风电场拟安装80台单机容量6.25MW风力发电机组,机组出口电压1.14kV,采用一机一变的单元接线方式,配套80台华式箱式变电站,容量为6550kVA,箱变低压侧采用电缆与风机相连,升压至35KV,高压侧通过20回35Kv架空线集电线路,送至新建330kV升压站围墙外,再通过电缆引接至330kV升压站35kV开关柜。风机叶轮直径为200米,轮毂高度120米。
2.3实施期限
工程项目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4月30日
完工日期:2025年10月30日主体工程全部完工。
2.4标段划分及各标段具体内容
2.5招标范围
2.5.1总承包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玉门油田玉门市红柳泉新能源基地一期50万千瓦风电项目风电场EPC总承包。依据招标方提供的初步设计报告,完成该项目的设计、采购(不含发包人采购设备及材料)、施工,本项目为EPC交钥匙工程。
(1)设计: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详细设计风电场场区及配套系统的总图运输、工艺安装、土建结构、电气设备、仪表通信、安全、环保、职业病、消防、水保等)、消防防雷等报审、竣工图编制,为发包人施工图审查提供必要的文件和资料等。
(2)采购:包含但不限于风电场区(不包含发包人采购设备及材料)及场区内外构成用于本工程的设备、材料采购、施工服务(含试验、调试等)、设备保管、运输、二次搬运、装卸车、超重设备而发生的桥梁加固、信号灯改移等铁路、公路改造措施所发生的特殊费用等应用于本工程的所有项目的采购等工作;其中列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一级物资管理目录》的物资,执行中石油集团公司一级物资集中采购结果,乙供材料在采购时需将采购计划、采购(选商)方案、技术规范书以及采购结果等报甲方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上述设备的催交、运输、接车、倒运、接货验收、仓储保管等均由投标人负责。
(3)施工:包含但不限于风电场场区及该项目范围内所有土建工程、所有安装工程(包括发包人采购设备的安装);工程各阶段验收、工程所需所有设备到货验收及材料检验试验、设备及系统调试、单体调试、分步试运行、整体调试、试验、检测(无损检测除外)等所有工作内容,直至工程竣工。
(4)其他:
负责提供招标人供应设备及材料采购的技术规格书,配合、协助起草招标人供应设备及材料采购过程中的技术协议、负责技术交底等工作;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投标方负责配合发包人进行工程各阶段验收,包括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前进行工程质量、工程安全、环境保护、工程消防、劳动安全、工业卫生、工程档案、质监各阶段验收等工作;配合审计、财务竣工决算、工程竣工验收等;
具体工作范围及其他招标事项见本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及合同文本。
2.5.2水源地由招标人提供,距离施工现场大约15公里,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施工电源由招标人提供至风电场场区边界,中标人施工期间产生的费用自行承担。
2.5.3中标人负责对招标人开展系统的使用、维护等方面的培训工作。
2.5.4完成工程建设项目资料的移交归档,并达到中石油集团公司及玉门油田分公司档案管理相关要求,通过验收。
2.5.5执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六化”实施指导意见(试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应为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或设计单位,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
3.2.1建筑施工企业投标
3.2.1.1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或满足《关于印发<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的通知》 (建市[2010]210号)及相关补充规定的资质;或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二级资质。
3.2.1.2具有许可范围为 建筑施工 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1.3具有承装、承试许可类别和等级 四级及以上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3.2.2设计单位投标
3.2.2.1具有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 资质,且满足《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中与该工程项目对应的设计类型对人员配置的要求;或 电力 行业工程设计 甲 级资质;或风力发电专业工程设计 甲 级资质。
3.3财务要求
2021 、 2022 、 2023 年财务状况良好,满足履行本项目的需要。
成立日期晚于 2022 年 1 月 1 日的以成立年起计算。
3.4业绩要求
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至少具有1项100MW及以上的风力发电工程EPC总承包或设计或施工总承包业绩。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5.3 2022 年 01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
3.5.4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拟委任的设计负责人、拟委任的施工负责人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或虽然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但移除黑名单日期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的。
3.5.5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6项目经理要求
3.6.1建筑施工企业投标
3.6.1.1具有 机电 工程专业 一级 注册建造师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或具有注册电气(发输变电)工程师执业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且具有高级职称。
3.6.1.2注册建造师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6.1.3 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1项100MW及以上的风力发电工程EPC总承包或设计或施工总承包的项目经理业绩。
3.6.2设计单位投标
3.6.2.1具有注册电气(发输变电)工程师执业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且具有高级职称;或具有 机电 工程专业 一级 注册建造师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
3.6.2.2 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1项100MW及以上的风力发电工程EPC总承包或设计或施工总承包的项目经理业绩。
3.7设计负责人要求
3.7.1 设计单位投标
3.7.1.1具有注册 电气(发输变电)工程师执业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
3.7.2建筑施工企业投标
应承诺设计分包商的设计负责人符合3.7.1要求。
3.8施工负责人要求
3.8.1建筑施工企业投标
3.8.1.1具有 机电 工程专业 一级 注册建造师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
3.8.1.2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8.2设计单位投标
应承诺施工分包商的施工负责人(即分包商的项目经理)具有满足分包3.8.1的要求。
3.9机械设备要求
满足项目建设需要。
3.10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3.10.1建筑施工企业投标
3.10.1.1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
3.10.1.2配备符合项目安全管理需要数量(至少4名)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10.1.3承诺设计分包商的设计负责人与设计分包商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
3.10.2设计单位投标
3.10.2.1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
3.10.2.2承诺施工分包商的施工负责人(即分包商的项目经理)与施工分包商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
3.10.2.3承诺施工分包商配备符合项目安全管理需要数量(至少4名)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11投标人建立QHSE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
3.12联合体要求
■不接受
3.13其他要求
3.13.1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在项目实施期间不得有在建项目。
3.13.2 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
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
3.13.3农民工工资保障要求:书面承诺农民工工资按期支付并设有专用农民工付款账户、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用账户,存入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用账户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比例为合同总价款的 2 %。以上要求作为甲方支付款项的条件之一。
3.13.4投标人应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的入库承包商且状态正常,并且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载明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本项目资质要求一致(以开标当日查询为准),承包商相关情况可通过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平台实时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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