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1集气站建设用地手续办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6-ZZ06-FW101
本招标项目 延1集气站建设用地手续办理服务项目 已由 中石油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勘探开发建设分公司 批准,项目业主为中石油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勘探开发建设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中石油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勘探开发建设分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延1集气站位于陕西省宜川县云岩镇阁楼社区汾川村,集气站设计为无人值守站,集输能力60×104m3/d,占地面积约15亩,已完成环境影响评价、安全预评价、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水土保持方案等4项专项资料准备,正在开展林业手续延续工作。为加快推进延1集气站建设用地手续办理工作,拟开展延1集气站建设用地手续办理服务项目。本项目的估算金额为120万元(不含税)。
2.2招标范围:
办理延1集气站建设用地手续直至取得土地不动产证。包括但不限于:1.出具勘测定界报告,负责手续办理过程中的年度变更数据更新维护;2.协调出具联合选址选线报告;3.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4.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评估;5.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6.林业批复意见(甲方提供);7.水土保持方案(甲方提供);8.环境影响评价(甲方提供);9.文物勘探;10.安全设施设计评价(甲方提供);11.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12.节地评价或节约集约用地专章;13.地震监测;14.发布土地征收预公告;15.土地现状调查;16.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17.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及安置公告;18.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19.社保调查;20.组卷报批县级审查;21.组卷报批市级审查;22.组卷报批省级审查及取得批复意见;23.配合甲方完成土地出让;24.配合甲方签订出让协议;25.不动产测绘;26.办理土地不动产证书。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贰年止。
2.4服务地点:陕西省宜川县。
2.5服务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9月;国务院令第394号《地质灾害防治条例》(2004年3月1日施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发令[2019]第713号);《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近期国土空间规划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183号)等。
2.6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不划分标段,选取 1 名服务商。
2.7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1投标人应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
具备测绘乙级或以上资质。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至少承担过与本项目类似的项目业绩一项,并提供完整的业绩合同清晰扫描件。(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4人员要求
服务人员至少6人,由项目经理1人和主要技术人员5人组成。
①项目经理需具备中级及以上土地或地质相关专业职称,提供人员身份证、职称证明,
②主要技术人员需具备初级及以上土地或地质相关专业职称,提供人员身份证、职称证明。
③承诺在本项目完工之前服务人员不随意更换,人员倒休轮换由投标方自行解决,务必保证对接人员随时对接做相关工作,不得一人多岗,搁置或延后服务项目工作。承诺书格式自拟。
上述人员须为自有人员,须提供完整的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地社保局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120日内至少缴纳过一次社会保险的社会保险证明。
3.5财务要求: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资不抵债情况。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财务报表显示无破产或资不抵债(审计报告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财务审计报告需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申请赋码,并取得全国统一的验证码,且在该平台(http://acc.mof.gov.cn/?gdbsTokenId=null&version=2.5.40003.149&platform=win)可查询,附查询截图)。
其他组织如事业单位、新成立的公司(2025年1月1日以后成立)等投标人若不能提供本单位的财务审计报告,需提供年度财务报表等有效证明材料。
3.6 信誉要求:
3.6.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3.6.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3.6.3 2023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3.6.4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6.5投标人不得被纳入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以*公示为准)。
3.6.6投标人未被中石油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列入年度清退及警告承包商黑名单或限制投标人。
3.6.7投标人须做出以下承诺(格式自拟):
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发生过较大及以上 质量 事故。
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发生过较大及以上 安全 事故。
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发生过较大及以上 环境 事件。
3.7联合体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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