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包头能源李家壕煤矿热水锅炉维修升级改造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40308905,招标人为国能包头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包头能源李家壕煤矿,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一个标段,是包头能源李家壕煤矿热水锅炉维修升级改造服务。现在用热水锅炉3台,于2009年安装,现已使用15年。锅炉冷壁管锈蚀严重,炉排及其钢梁部分断裂,排污系统结垢严重,且在用锅炉均未实现定排连排结构。本次招标主要包含李家壕煤矿3台锅炉本体、排污系统、上煤皮带、结构件等设备升级改造维修,计划工期40天(委托之日起20天内必须至少完成一台锅炉的升级改造维修工作并满足供暖条件)。升级改造维修完成后需提供质保期内(2个采暖期)3台锅炉内、外部检验报告及水质化验报告。服务地点为包头能源李家壕煤矿。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供货要求”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三级及以上(老证)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子项目含锅炉安装、修理、改造)(B级及以上)(新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9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单份合同金额不少于100万元的锅炉安装或维修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同时另须提供每份业绩合同对应的至少一张增值税发票扫描件。发票扫描件的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不含税金额须清晰可查。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9-04 10: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9-09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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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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