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天津南港工业区防波堤风电项目风电场航空航线影响评估专题技术服务项目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T251100130714 )
项目所在地区: 天津市滨海新区
一、招标条件
本 三峡天津南港工业区防波堤风电 项目已获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 ,招标人为 三峡(天津)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后续投标人与招标人或其指定单位签订合同 ,招标代理机构为 三峡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三峡天津南港工业区防波堤风电项目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东南部,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境内,水深约2.5m。场区由北防波堤段、东防波堤口门段和东防波堤南延段3个部分组成,整体沿防波堤分布,呈狭长型。本项目拟规划新建1座220kV陆上升压站。
2.2招标范围
对招标范围内项目开展机场运行净空评估服务工作,编制完成项目净空审核至批复所需报告。根据区域净空评估报告成果,协调完成项目所在区域涉及运行最低安全高度的调整,调整至招标人所需高度要求,并最终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意见,满足甲方项目建设要求。
2.3计划服务期
计划服务期:2025年11月1日至2026年4月30日。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本次招标范围的所有内容(因政策变化或项目本身原因等非投标人原因导致工期受到影响的,服务期根据实际情况顺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①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②为中国民用航空局公布的飞行程序设计备案单位,提供民航局官网备案表截图;
(2)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个及以上风电项目净空评估服务业绩,投标人须提供符合本次招标要求业绩的合同证明材料;
(4)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5)财务要求:2022年至2024年无连续两年亏损;
(6)其他要求:无。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
3.4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投标标段的要求: 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文件获取时间: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25年8月20日9时整至2025年8月26日17时整(北京时间,下同)
4.2 文件获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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