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巴嘎旗伊和高勒苏木党群服务中心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A1525222025081501)
内蒙古嘉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阿巴嘎旗伊和高勒苏木人民政府委托,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对阿巴嘎旗伊和高勒苏木党群服务中心项目公开招标。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阿巴嘎旗伊和高勒苏木党群服务中心项目已由阿发改字〔2023〕160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阿巴嘎旗伊和高勒苏木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为地方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阿巴嘎旗伊和高勒苏木党群服务中心项目
2、建设地点:阿巴嘎旗伊和高勒苏木所在地萨木尔吉
3、建设规模:拆除现有设施,新建一处党群服务中心,总建筑面积2589平方米。建设三层框架结构楼房,配套附属设施,并购置相关设备。
4、项目计划投资:施工费用:9,091,928.00元
5、计划工期:施工期2025年10月01日-2026年10月01日,共计365日历天。
注:上述开工时间和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时间以中标后合同书约定为准。
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
7、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8、安全要求: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要求。
9、标段划分:本项目1个标段,施工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为本企业注册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且无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提供书面承诺,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为本企业建筑类中级及以上工程师;
※特别提醒:以上资质为住建部最新资质要求:建市[2020]94号文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办市[2021]130号文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 号文件《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如投标人还未申办以上资质,则投标人需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人员要求同上。
2、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项目实施能力。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4、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5、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6、未被“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7、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家(联合体成员单位工作量不低于联合体投标标段工作量40%)。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企业资质要求及人员资质要求,且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2)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的协议书,协议书中须约定联合体牵头人及各方的分工,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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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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