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贵州省白甫河幸福河湖建设项目已由贵州省水利厅以黔水河〔2025〕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水利发展资金、省级资金及县级财政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占总投资79.9%;省级配套资金占总投资19.9%;地方配套资金占总投资0.2%,项目法人为毕节市水利工程管理处,项目代建机构为/,招标人为毕节市水利工程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贵州百缔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贵州省 毕节市 七星关区 大方县
2.2 建设规模: 白甫河干流,项目区全河道总长119公里(自河源野角乡至河口大方县牛场乡),其中七星关区境内65公里,大方县境内54公里。 建设主要内容:湖堤岸功能完善工程6段,堤岸生态化治理3.14公里,岸线植被恢复9.31公里;水域空间保护修复工程3段,共修复河道地貌形态2.34公里;生态流量泄放闸门更换;主题广场及便民利民亲水设施建设等。
2.3 合同估算价(元):16185000.00
2.4 计划工期(天):300
2.5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 招标范围:管护能力提升建设、河湖生物多样性保护、水污染防治及水文化保护传承与挖掘创新等建设范围内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工程内容,直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不要求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