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判采购公告
一、采购单编号:GT-202508-000443
二、采购单名称:华电丹东金山热电二期1×660MW热电联产扩建工程高加三通阀及给水关断阀设备
三、采购单位: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四、采购方式:公开谈判采购
五、采购类型:货物
六、报价方式:整单报价
七、参与截止时间:2025-08-22 23:59
八、报价截止时间:2025-08-26 09:30
九、交货时间: 2026-02-28
*十一、采购清单
序号 | 采购人 | 物资名称 | 税率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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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丹东金山热电有限公司 | 华电丹东金山热电二期1×660MW热电联产扩建工程高加三通阀及给水关断阀设备 | 13% | 台 | 2 |
十二、资格条件内容:
1. 应答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 应答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 应答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应答的处罚期内:
4.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应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5. 应答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 应答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 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 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 (2)为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采购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 应答人在2020年1月1日(以投运日期为准)至本项目报价截止日期间,具有至少2项已实施完成的600MW及以上等级燃煤发电机组高加三通阀及给水关断阀设备的投运业绩(不含改造业绩)。请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2)业主单位盖章的投运证明性材料扫描件:投运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或与投标业绩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或其他能证明已投运的材料。
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10.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应答。 投标人为代理商的,请提供所投设备制造厂商(进口设备要求获得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对本项目的授权。
11. 本项目首轮报价截止时间前必须按要求缴纳谈判文件购买费用(逾期缴纳或未缴纳的将被取消谈判资格)。
12. 应答文件中需提供缴纳本项目谈判文件购买费用的银行汇款凭证扫描件,如经澄清、补正后仍无法提供,将被取消参与谈判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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