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59/19-QT-152)
一、 招标条件
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混合储能(飞轮、锂电池)和火电机组联合调频系统的优化研究与应用项目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辽宁省沈阳市苏家屯区。
2.2 项目规模: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混合储能(飞轮、锂电池)和火电机组联合调频系统的优化研究与应用。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1)施工总承包-混合储能和火电机组联合调频系统的优化研究与应用项目(CHDTDZ059/19-QT-15201):飞轮系统、高倍率电池系统,DCS、远动、一次调频系统改造以及混合储能系统安装、调试。一套用于配合一号机调频的混合储能装置,包括:
1)项目总容量不低于3MW/1008.33kWh的飞轮储能+磷酸铁锂储能装置,采用设备一体化储能集装箱地面布置方案;
2)混合储能系统安装及调试,包括设备基础、设备安装、防雷接地、电缆敷设、配电装置改造、保护装置改造调试、储能电站围挡美化、DCS、RTU、PMU、DEH、ECMS等系统接入和调试,包括各系统需要更换的板卡、各系统的通信协议、原厂家的沟通、协调及现场施工、调试等。
3)研发混合储能控制系统用于协调控制储能系统运行,联合一号机组调频;
4)研究混合储能系统联合机组调频时,在不同机组工况下的控制策略、优化方法、调试步骤,形成技术报告。
5)协调政府相关部门、调控中心等相关部门、单位,办理项目并网流程、确保项目并网。
6)完成科技中心储能实验室建设。
7)项目有关知识产权工作。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施工总承包-混合储能和火电机组联合调频系统的优化研究与应用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投标人应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9.投标人应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资质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08-20 11:00到2025-08-27 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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