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沁源县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沁源县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二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NS140400202507240002)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 长治市 沁源县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沁源县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编号:NS1404
00202507240002),已由沁源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以沁发改科技审字〔2024〕
59 号、沁发改科技审字〔2024〕72 号文件批准,招标人为沁源县自然资源局,
资金来源为县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沁源县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二次
建设规模及内容:本次项目生态修复治理 90 处图斑,图斑面积 77.88 公顷,
治理面积 85.25 公顷。建设内容包括:恢复旱地 4.66 公顷、乔木林地面积 41.40
公顷、灌木林地 37.08 公顷、其他草地 0.21 公顷、农村道路 1.65 公顷、沟渠
0.10 公顷及田坎 0.15 公顷。
建设地点:该项目位于灵空山镇(3 处)、沁河镇(2 处),郭道镇(3 处),聪
子峪乡(6 处),王陶镇(40 处),王和镇(36 处)。
工期:365 日历天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项目按三个标段组织招标,本次招标为第一标段,
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第一标段:王陶镇北道庄村、王陶镇黄段村、王陶镇阳儿凤村、王陶镇大峪
村;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
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有效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乙级及
其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
施工能力;其中,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工环相关专业中级及其以上职称,且未
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3.2 投标人须具备 2024 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
3.3 投标截止日期前最近一次(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投标截止日期前最
后一次缴纳社保凭证;
3.4 投标人需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被列
入“信用中国”(
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
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网页截图;
3.5 投标人需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中国裁
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罪记录的页面截图(须查询
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
3.6 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
网站中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等不良信用记录,
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7 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
本项目的投标;
3.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 年 08 月 20 日至 2025 年 09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