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大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川渝地区钻具租赁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5FWGK3273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的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为保障大庆钻探川渝地区钻井作业正常运行。拟对川渝地区钻具租赁服务进行公开招标。计划金额280万元(含税13%)。若项目期限结束时作业未结束,实施周期可延长至作业井作业结束。
2.2 招标范围:2025年大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川渝地区钻具租赁服务。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9月30日。
2.4 项目实施地点:项目方指定施工地点。
2.5 计划投资:人民币280万元(含税)。
2.6 标段划分:
■是,划分为1个标段:2025年大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川渝地区钻具租赁服务。
3.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须为合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3投标人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
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
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
③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
④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
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由评委在评审时进行网络查询,如投标人有失信行为,保留查询截图存档。
3.4投标人须提供钻具及相关配套工具(钻具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授权许可;钻具购买商须提供购买合同、发票;生产厂家提供自产证明及生产记录文件),钻具及相关配套工具能提供至少2套(同时至少保障2口井)。
3.5投标人须承诺:①投标人于开标之日前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质量责任事故,没有欠薪及员工上访讨薪等不良记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三商”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中国石油工程物装[2023]53号)规定未被列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或大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黑名单的企业。②本次投标提供评标资料全部真实准确,否则承担招标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对投标人采取的相应处罚。③在服务过程中因投标方原因导致建设方或项目方对招标人进行扣款及处罚,均转由投标方自行承担。若投标人中标后,由于招标人工作量变化,导致中标人无法提供服务或不能达到预期工作量时,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如遇国家税改,按税改后的税率计算服务费。④投标人须承诺若投标人中标后,投标人应按招标人的工作量安排,完成租赁服务。若投标人在租赁服务过程中,不经招标人允许,擅自停止提供租赁服务,招标人有权立即更换服务商或终止租赁服务,同时不支付已经完成井段(本井)租赁服务费用,且追究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⑤提供的钻具能满足技术要求中的相关要求。⑥若投标人中标后,在合同履行期间,如果累计三次无法按照招标方发出动员令的要求提供租赁服务,招标方有权解除服务合同,投标人两年内不得参加招标方的任何项目,招标方将情况上报上级主管部门。⑦所有入井钻具必须提供探伤报告和打捞工具、打捞图纸,提供在有效期内的检验报告,钻具须严格控制入井使用时间,不得超期服役。
3.6招标人有权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如发现与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文件响应不符的,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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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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