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水县城市排水防洪提升工程(二期)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M1401000155209266002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晋城市·沁水县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沁水县城市排水防洪提升工程(二期)监理(招标项目编
号:M1401000155209266002),已由沁水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沁审管审字(2025)45号审批,招标人为沁水县公用事业建设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除申请上级资金外,其余县政府统筹及自筹解决。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沁水县城市排水防洪提升工程(二期)监理
2.2建设地点:沁水县
2.3 建设规模:(一)县河、梅河河道排水管网工程:县河(定都小学至第二污水处理厂)、梅河(梅苑社区至汇流口)改造d500-d1000球墨铸铁污水管(混凝土全包)约15.8km。
(二)再生水管网工程:新建第二污水处理厂再生水泵站,对现状污水厂再生水泵站更换加压泵,两座再生水泵站并联供水,在汇流口分支,北侧至北坛路2号桥,南侧至老党校,新建dn350管道9.9km,dn350管道4.5km。
(三)党校东侧排水及路面改造:东汉路(党校门口-现状东汉路),长180.688m,连接路(东汉路-石楼寺停车场)长268.244m,改造道路排水及路面。
2.4 监理服务期限:同施工工期,工程缺陷责任期按国家有关规定。
2.5 招标内容及范围:本工程6个标段施工全过程监理及缺陷责任期监理。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质量、安全及技术规范、规程、标准达到合格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在本单位注册,且未同时担任三项及以上在建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包括本项目);
3.4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况。
3.5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
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投标人须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山西省智慧建筑管理服务信息平台”登记或备案。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25年8月20日18时00分;截止时间:2025年8月25
日18时00分。
4.2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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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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