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金水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城市秩序管理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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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编号:金水政采招标-2025-13 | |||||||||||||||
2、项目名称:郑州市金水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城市秩序管理服务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3,823,958.40元 | |||||||||||||||
最高限价:3823958.4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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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采购内容:城市秩序管理服务,在采购人的指导和管理下,完成相应的服务工作,并配合采购人完成与之相关的其他事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服务要求。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3、服务质量:满足采购人工作要求; 5.4、服务期限:1年; 5.5、包段划分:本项目分为1个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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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合同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本项目只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由于“信用中国”网站更新,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窗口转跳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故本项目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截图】(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结束后现场进行查询并存档备查); 3.2、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查询信息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相关信息,查询日期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后)】 (2)供应商不得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法人及附属单位(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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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