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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石化 新建POE、1-己烯、1-辛烯装置塔器

大庆石化新建POE、1-己烯、1-辛烯装置塔器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5-Z120-WZ27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庆石化新建POE、1-己烯、1-辛烯装置装置塔器,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公司,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对塔器采购进行库内公开招标,现在邀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此次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产品范围:详见技术规格书和MR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设备位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单重(吨)

总重(吨)

数量 (台)

POE装置13台塔器

1

POE

C-4110

己烷精馏塔

 ID1500x31200,Q345R 

33

33

1

2

POE

C-4120

脱己烷塔

 ID1000/1400/2400x2100,Q345R

23

23

1

3

POE

C-4130

丁烯精制塔

 ID1000/1500x22050,Q345R 

17

17

1

4

POE

C-4210

辛烯精馏塔

 ID2400x50600,Q345R 

74

74

1

5

POE

C-3310

一级闪蒸气脱低聚物塔

 ID1800x24000,Q345R 

27

27

1

6

POE

C-1130A/B

1-丁烯干燥塔

 ID1300x7800,Q345R

4

8

2

7

POE

C-1230A/B

1-辛烯干燥塔

 ID1900x9300,Q345R 

8

16

2

8

POE

C-1420A/B

己烷净化塔I

 ID1200x5800,Q345R

4

8

2

9

POE

C-1421A/B

己烷净化塔II

 ID3000x11800,Q345R

23.5

47

2

 

 

合计

 

 

253

13

1-己烯/1-辛烯装置5台塔器

10

1-己烯/1-辛烯

 T-4001

脱乙烷塔

DN1000/2000×H23500

42

42

1

11

1-己烯/1-辛烯

 T-4002

脱重塔

DN3000×H54400

165

165

1

12

1-己烯/1-辛烯

 T-4003

1-己烯塔

DN2200×H55300

90

90

1

13

1-己烯/1-辛烯

 T-4004

1-辛烯塔

DN3400×H44600

115

115

1

14

1-己烯/1-辛烯

 T-4005

溶剂回收塔

DN1000/1600×H34200

42

42

1

 

 

合计

 

 

454

5

2.2交货期:POE工业示范装置项目塔器交货期为2026年1月30日前,1-己烯/1-辛烯联产装置项目交货期为2025年12月25日前。运费均由制造厂承担。

2.4交货地:大庆石化公司需方现场。

2.5质保期:工程中交后24个月,或货到现场36个月并经验收合格,以先到为准,具体按照各装置EPC工程总包单位合同模版执行。维修或更换的货物的质保期为自维修或更换的货物经采购商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

2.6技术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MR文件及招标文件第三、第五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制造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投标人应提供以下资质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其它类型法人须提供政府相关机构出具的登记证书原件扫描件。

3.2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一级物资供应商资质,且准入产品(8位编码23020101筛板式塔、23020202填料塔,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全部与招标产品一致,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其他有效资质证明文件,否则投标将被否决,“有效的”是指资源库中供应商状态及拟投标的产品(8位编码23020101筛板式塔、23020202填料塔,投标人须同时具备)状态全部为正常。凡是在供应商资源库中显示非“正常”状态的均为无效。开标当日以评标委员会在能源一号网核实为准。(允许2024年本项目编码新增准入的供应商参与投标,如果中标,可以尽快安排现场考察,办理相关准入工作)

3.3投标人须具备A2级或以上固定式压力容器生产制造许可证资质。

3.4设备必须整体运输至现场,提供详细路线和运输方案。

3.5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根据提供的投标人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测算,投标人近年内未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况;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否则投标将被否决。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或数据不清楚的投标将被否决。

3.6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否则投标将被否决。需提供相关网站截图。

①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②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③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④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无行贿犯罪。(以判决生效日为准,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为准(http://wenshu.court.gov.cn))。      

⑤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评标当日评标委员会现场核实并保留核实截屏)。

⑥未被纳入中国石油集团级“三商”黑名单(评标当日评标委员会现场核实并保留核实截屏)。

⑦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投标人无因投标产品的质量或安全环保问题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质量健康安全环保部通报(复查合格的,可予以接受)。且投标人在最近五年内不得发生严重违约或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否则投标将被否决。五年的时间认定自投标截止之日向前追溯五年,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的落款时间为准。

(上述内容以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3.7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各标段业绩要求如下:

提供至少1台Q345R及以上材质,塔体直径不小于3m,且切线高度不低于50m塔设备整体供货的业绩。

投标人须提供业绩表及业绩证明资料,未按照要求提供业绩表和业绩证明资料的业绩为无效业绩。业绩表应包括所供项目名称、合同号、所供产品名称、材质及型号规格(或制造图)、塔器材质、塔体直径、切线高度、是否为整体供货、数量、供货金额/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时间、用户名称、用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供招标人核实。业绩证明资料为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封皮、分项供货清单,可覆盖价格,双方盖章页】(框架协议和战略协议无实际供货的不属于有效供货业绩。如果合同文件中无法体现符合业绩要求的招标物资的特征,还需提供相应的技术要求或技术协议。信息不全者视为无效业绩)

3.8投标人须是投标产品的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联合体投标。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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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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