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801]LYCG[GK]2025035
项目名称:龙岩市防洪规划编制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700,000.00元
采购包1(龙岩市防洪规划编制采购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1,7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70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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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C23080100-行业规划服务 | 防洪规划编制 | 1(项) | 否 |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保障水安全及防洪减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水利部、省委省政府有关部署,按照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进一步补齐防洪减灾短板、提升洪涝灾害防御能力。根据福建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全省防洪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闽水函〔2023〕1254号)、《关于做好市县两级水网建设规划、防洪规划编制送审报批工作的通知》(闽水函〔2024〕441号)要求,开展龙岩市市、县两级防洪规划报告编制,编制规划范围为全市范围内有防洪要求的三、四、五级河道及部分有必要的50km2以下的河道,规划完成后形成市级防洪规划报告报市政府批复及各县(市、区)防洪规划报告报县级政府批复。 | 1,700,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对前述“资格承诺函”的补充说明:一般资格证明文件中“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项、“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项、“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项、“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项,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承诺函,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的供应商,无需再提供上述证明材料。承诺函模板详见附件《福建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采购文件其他地方与本条不一致的,以本条款为准);(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工程咨询单位资信证书(水利水电专业)乙级及以上(含乙级)资质,提供有效证明材料进行证明。。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