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某部会议室室内装修改造施工单位选取(第二次)(项目名称)已按军队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某部,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某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重庆市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主要为室内约411平方米场地完成墙面改建、隔离墙修建、墙面粉刷、室内回音处理、照明布局、强弱电改造、网络及综合布线(国产音视频会议系统、安防系统、应急电源系统等)及生活配套设施改造建设。
2.3 本次招标项目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4,208,837.47元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5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60个月。
2.6 项目编号:2025-JLXLBA-G1011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投标人应具备投标人具有①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②涉密信息系统总体集成乙级(含)以上资质(如投标人因保密原因无法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证书的,可提供承诺函并附相应证书编号、持证单位、业务种类、适用地域及证书有效期信息。中标后招标人有权核验证书原件,若中标人无法提供证书或提供的证书与承诺信息不一致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虚假投标处理。),且无外资、港澳台背景,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投标截止日前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实行押证施工制度,中标单位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证合格证交招标单位保管,工程完工后退还。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4.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无;
4.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4.2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