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城市公安局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MCCG-2025-116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1181-2025-00957
3、项目名称:麻城市公安局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144.00(万元)
6、最高限价:144.00(万元)
7、采购需求:
详见采购文件
8、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一年(服务期满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可续签下一年合同,最多续签两次)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2)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扫描件并签署本单位公章,否则是无效投标。(3)供应商对所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4)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为依据。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证件齐备、合格有效(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或行政主管部门网上打印件的扫描件签署本单位公章);(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需提供证书扫描件或行政主管部门网上打印件的扫描件并签署本单位公章);(3)投标人应提供参与本采购活动前三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36个月),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投标人自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期间在“信用中国”网站自行下载本企业《信用信息报告》,提供《信用信息报告》扫描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提供自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期间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本单位公章。(4)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扫描件签署投标单位公章。(若为2025年度新成立公司,则对此项不作要求。)(5)法定代表人委托的授权代理人参加投标的须具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签署本单位公章的扫描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具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签署本单位公章的扫描件。(6)投标人必须按本招标文件要求签订和提交投标人信用承诺书(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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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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