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乐政采公招(货物)2025-09号
项目名称:海东市乐都区教育局 2025 年各学校(幼儿园)办公家具、电子产品和冬季取暖用煤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34200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 包1(办公家具)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51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办公家具采购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 包2(电子产品)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111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电子产品采购
备注:
标项三
标项名称: 包3(下营、城台等4所学校冬季取暖用煤)
数量: 400
预算金额(元):6136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下营、城台等4所学校冬季取暖用煤
备注:
标项四
标项名称: 包4(达拉、共和等6所学校冬季取暖用煤)
数量: 378
预算金额(元):579852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达拉、共和等6所学校冬季取暖用煤
备注:
标项五
标项名称: 包5(李家、马营等8所学校冬季取暖用煤)
数量: 395
预算金额(元):606548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李家、马营等8所学校冬季取暖用煤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3、4、5,9月30日前;标项 1、2,签订合同后15个日历日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标项1、2、3、4、5: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所规定的条件: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经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6、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资质条件。
7、投标供应商可报多个包,最多可中一个包。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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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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