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修县]永修县第三中学改扩建工程(网)
招标投标格式文本二
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360425202507130101 招标编号: 赣建九永招字[2025]第21号
招标条件及工程基本情况 | ||||||
招标单位名称 | 永修县第三中学 | |||||
招标工程项目 | 永修县第三中学改扩建工程 | |||||
工程项目建设地址 | 永修县城新大道 |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 ||||||
批文名称及编号 | : 永行审投字【2025】186号 | |||||
建筑面积 | 4298.44 平方米 | 层次 | 5 层 | 结构 | 框架 | |
项目总投资 | 3000万元 | 本项目投资 | 19120680.38元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资金来源 | 财政 | |||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 ||||||
招标范围 | 拟改造面积约为17774.14平方米,具体为拆除现有1栋4F铭志楼面积为1760平方米,新建1栋5F实验大楼面积为4298.44平方米,对现有9000平方米足球场、2500平方米篮球场、83.7平方米看台、12平方米门卫室及校园大门进行改造等。 | |||||
标段划分 | 一标段 | 永修县第三中学改扩建工程 | ||||
二标段 | / | |||||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
企业营业执照 | 经营范围应该符合招标要求 | |||||
企业资质类别及等级 | [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二级] | |||||
注册建造师类别和等级 | [注册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或者[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 |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在有效期内 | 标段选择要求 | 一个标段 | |||
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应提供的业绩材料 | 投标人近五年(2020 年9月9日-2025年9月10日)(时间以竣工验收备案时间为准)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 1500 万元(含)的建筑工程施工项目业绩,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和竣工验收备案表。 | |||||
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证件或证书原件(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为复印件) | ||||||
资格证件 | 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加盖企业公章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 |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 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书、本人身份证 | |||||
项目负责人 | 拟派建造师注册证书、本人身份证、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册证书上的注册单位名称须与投标单位一致,若存在注册单位变更情形,以最终注册单位为准)、并提供本工程开标当月前(不含开标当月)连续六个月以上在本企业缴纳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 |||||
技术负责人 | 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并提供本工程开标当月前(不含开标当月)连续六个月以上在本企业缴纳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 |||||
关键岗位人员 | 拟派关键岗位人员: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机械员、劳务员、标准员有效的上岗证书(或培训证书)及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 证。(注:网上打印岗位证书需提供住建云截图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本工程开标当月前(不含开标当月)连续六个月以上在本企业缴纳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 |||||
其他要求 | 1.投标人投标时提供的材料应当真实有效,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谋取中标或骗取中标,取消中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投标人不得有围标串标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有上述行为的,同时在永修人民政府网和信用中国通报。 2.中标人不得转包分包中标的工程项目,如有非法转包分包行为,依法依规予以处罚。中标人派驻本项目建造师及关键岗位人员(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机械员、劳务员、标准员及专职安全员)必须为本企业正式员工,并在本企业近6个月连续缴纳的社保,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变更时间为准。如有虚假,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或者终止合同,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中标人派驻本项目建造师及关键岗位人员(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机械员、劳务员、标准员及专职安全员),除不可抗力,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变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定期抽查中标单位建造师及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情况。发现存在未实际到岗履职情形的,依法依规予以处罚。 3.公布中标候选人后,下发中标通知书前,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动态资质核查,按照中标候选人近一月的投标资质等级核查注册建造师数量及其他经营人员数量,不满足要求的,取消该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4.本项目试行建造师答辩制。(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内容) 5.投标人必须使用实名注册的计价软件锁和本单位的CA锁参与招标投标活动。投标报价文件必须由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6.投标企业在此次投标过程中,被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串通投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会对你(单位)作出行政处罚。 (一)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子设备编制,打包,加密或者上传; (二)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个计价软件锁制作或者出自同一投标人的电子文档; (三)不同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的IP地址信息相同; (四)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计算机文件制作机器码(MAC地址、CPU序列号、硬盘序列号机器码)或者文件创建标识码等信息异常一致; (五)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经核查分析,发现实质性内容异常一致或者存在两处以上错误内容一致; (六)不同企业投标保证金从同一账号打出;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利用数字化手段涉嫌串通投标情形。 7.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也无需递交资格审查材料原件,由投标人自行将参与本工程相关的证书证件原件的扫描件放入电子投标文件中。但操作新点系统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地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 8.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9.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和资格审查文件。 10.本项目采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新系统),若有相关操作问题请拨打400- 998-0000。 11.招标人:永修县第三中学; 地址:永修县新城大道;联系人:吴先生;电话:15907023526。招标代理机构:江西银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永修县星火路7天优酒店四楼,联系人:刘女士,电话: 18079263999。 监督机构:永修县城乡建设事务中心,联系电话:0792-3269256 | |||||
招标公告、招标文件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5年08月20日 至 2025年09月09日(公告发布时间最短不得少于5日)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5年08月20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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