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 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露天采场防排水工程 (项目名称) / 标段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露天采场防排水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川发改产业[2016]46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重钢西昌矿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重钢西昌矿业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由 凉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凉发改法规函[2021]30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鸿泰融新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西昌市太和镇;
2.2规模及投资额:露天采场防排水工程;
2.3招标范围:露天采场防排水工程招标工程量清单和图纸所示内容,具体以发包人根据生产情况指定的施工范围为准;
2.4标段划分:施工1 个标段;
2.5计划工期:120日历天(其中:西部截排水1号、2号水沟,1770,1818、1842、1878、1926截排水沟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其他: /。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3.1.2业绩要求: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 (注册专业)(级别) 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 (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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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