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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区]呼和浩特市“温暖工程”一次热网更新改造工程(燃热集团)-巩固提升补偿器采购项目

呼和浩特市“温暖工程”一次热网更新改造工程(燃热集团)-巩固提升补偿器

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B1501002025081804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呼和浩特市“温暖工程”一次热网更新改造工程(燃热集团)-巩固提升补偿器采购项目已由呼和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2403-150102-04-01-32612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呼和浩特市城发供热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投资100.00%(自筹0.00%,政府投资100.00%),非国有投资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温暖工程”一次热网更新改造工程(燃热集团)-巩固提升补偿器采购项目。

2.2建设地点:呼和浩特市。

2.3招标规模:采购补偿器,具体规格型号及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B1501002025081804001001

标段名称

呼和浩特市“温暖工程”一次热网更新改造工程(燃热集团)-巩固提升补偿器采购项目

企业资质要求

接受生产厂家或代理经销商投标,生产厂家须出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补偿器)制造许可证(制造级别B2级及以上资质);代理经销商须提供生产厂家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补偿器)制造许可证(制造级别B2级及以上资质)以及针对本项目补偿器的唯一授权书,同一品牌只接受生产厂家或唯一授权的代理经销商投标。

人员资质要求

/

供货期

招标人下达订单后10日历天内完成该批次供货

合同估算价

约220万元

招标内容

采购补偿器,具体规格型号及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其投标将被拒绝;

(4)投标人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其投标将被拒绝;

(5)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行为,如出现行贿犯罪行为其投标将被拒绝(操作流程:进“中国裁判文书网”,点击进入“高级检索”,在“全文检索”中输入单位全称,在“案由”选项中点选“刑事案由”子目中的“贪污贿赂罪”,再点选“行贿罪”子目,选择后进行检索);

(6)投标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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