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青海省国丰竞磋(服务)2025-082
项目名称: 大柴旦行委社会发展局购买保安及后勤人员服务项目(第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874200
最高限价(元): 8742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大柴旦行委社会发展局购买保安及后勤人员服务项目(第二次)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874200
单位: 批
简要规格描述: 大柴旦行委社会发展局购买保安及后勤人员服务项目(第二次),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中型、小型企业),非中小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留取份额100%。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证明材料。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磋商资格。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磋商。
5.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二)信用记录查询渠道。本项目评标现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主体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将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投标人主体信用记录以评标现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6.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经公安部门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中型、小型企业),非中小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留取份额100%。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证明材料。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