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2025年度淤地坝建设工程(汾西县)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HY20250803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临汾市汾西县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临汾市2025年度淤地坝建设工程(汾西县)(项目编号:HY20250803),已由临汾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临行审发〔2025〕69号文件《关于临汾市2025年度淤地坝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其他地方财政性建设资金。招标人为汾西县水土保持工程建设项目部。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新建3座淤地坝,其中浆砌石大型淤地坝1座、均质碾压小型淤地坝2座。
2.2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具体标段名称及内容如下:
01一标段: 临汾市2025年度淤地坝建设工程(汾西县),招标内容包括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设计中的全部内容。
2.3招标控制价:520.966950万元。
2.4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其他地方财政性建设资金。
2.5建设地点:汾西县和平镇境内
2.6建设工期:12个月(365天)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评标准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主要人员素质和能力要求:拟任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管理员要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须持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其注册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建造师;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5项目班子成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员、专职安全员和财务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人员,满足持证上岗条件,提供2025年度最近一次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如提供的证明存在虚假,按废标处理。其中项目经理和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6信誉:将以下网站查询结果截图附到投标文件中: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的 “分类监管”栏中未被列入黑名单;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企业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2022年—2024年),未被责令停业,无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情况;
3.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10本次公开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电子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8月22日00时00分至2025年08月28日23时59分
4.2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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