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阳县王洼电厂余热至县城供热管网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彭阳县王洼电厂余热至县城供热管网项目勘察设计已由彭阳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505-640425-17-01-830700)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彭阳县集中供热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券资金、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彭阳县集中供热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招标编号:ZXH(工)2025-010号
建设地点:固原市彭阳县
建设规模:敷设DN700管网,DN600管网,建设升压泵站2座、隔压站1座,县城供热管网局部改造等。
设计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结束,勘察设计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提交成果文件。
招标范围:工程地质勘察、地形图测量、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BIM设计等,在工程开工前进行图纸答疑,设计交底,为弥补设计缺陷或满足工程需要而进行的施工图设计的补充、修改和变更,技术问题处理,施工中设计服务,配合建设单位进行方案论证、施工图审查、图纸答疑和竣工验收,以及国家有关工程设计规定的其他设计服务工作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及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同时具备GB2压力管道设计资质,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给予 ☑不给予 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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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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