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101]MHDL[GK]2025003
项目名称:警用直升机租赁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6,000,000.00元
采购包1(警用直升机租赁):
采购包预算金额:6,0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6,00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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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C23110300-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 | 警用直升机租赁 | 1(架) | 否 | 双发直升机,湿租方式(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 | 6,000,000.00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二十日,租赁期限为1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及《通用航空经营许可管理规定》,投标人应具备企业住所地民航地区管理局颁发的《通用航空经营许可证》,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2)投标人须提供所投机型由民航签发的航空器三证(国籍登记证、适航证和装配的机载无线电台的执照),上述资料须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3)投标人须提供由中国民用航空局出具的CCAR-136或CCAR-135部真实有效的的航空运营人运行合格证,上述资料须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节能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本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