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600-JSHY-G2025-0270 项目名称: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眼表综合治疗仪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95.000000万元(采购包1:50.000000万元;采购包2:75.000000万元;采购包3:7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采购包1 眼表综合治疗仪:50万元;采购包2 有创呼吸机:75万元;采购包3 血液透析机:70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交货,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6个月内,即2025年2月—2025年7月期间,至少一个月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项目属于货物类采购,所属行业为工业。本项目第1包眼表综合治疗仪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的要求,所称小型、微型企业须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条和第四条的规定,采购货物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不限制投标人企业规模。 采购包2 本项目属于货物类采购,所属行业为工业。本项目第2包有创呼吸机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小型、微型企业在评标时享受扶持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的要求,所称小型、微型企业须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条和第四条的规定,采购货物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不限制投标人企业规模。 采购包3 本项目属于货物类采购,所属行业为工业。本项目第3包血液透析机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小型、微型企业在评标时享受扶持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的要求,所称小型、微型企业须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条和第四条的规定,采购货物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不限制投标人企业规模。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投标产品如果属于医疗设备注册/备案范畴,投标人需按国家规定根据所投产品类别提供有效的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以及及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采购包2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投标产品如果属于医疗设备注册/备案范畴,投标人需按国家规定根据所投产品类别提供有效的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以及及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采购包3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投标产品如果属于医疗设备注册/备案范畴,投标人需按国家规定根据所投产品类别提供有效的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以及及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3.本项目第3包接受进口产品投标,如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投标人须提供代理商/经销商证书或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提供证书或授权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如所投产品为国产则无需提供)。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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