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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宏伟地区西部地块电力配套项目—临时路工程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2025-08-22 15:06:11
存证哈希值:
D16984DCBECE5F4BDC53A93401480B05CFDA8C31FF1727B77F660DFBEB581C24
区块高度:
12573383

招标公告

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宏伟地区西部地块电力配套项目一临时路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宏伟地区西部地块电力配套项目一临时路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已由大庆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庆高新经初设批字【202512文件批复,资金来源为财政预算资金,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运行保障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大庆高新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自然资源与建设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大庆市让胡路区宏伟地区。

2.建设规模:

包括平整场地3850平方米,余方弃置385立方米。新建一条长413.1米,宽7米的沙石临时路,6米宽行车道+双侧0.5米宽路肩,临时路行车道面积2565平方米等。

3.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标段(包)编号

标段(包)名称

招标范围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工期(天)

招标控制价(万元)

SZSG0510G250704001001001

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宏伟地区西部地块电力配套项目一临时路工程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20251030

20251230

61

37.3262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能力,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1.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含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1.2拟派项目经理要求:

具备市政工程专业(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及具备有效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 投标人在上传证明材料时需上传电子证书扫描件(黑白或彩色皆可)。另外,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关于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具体要求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执行。

1.3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要求:

(1)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不得低于本办法及招标文件(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表)规定数量,同时应当满足建设规模、施工进度、投标承诺以及相关文件等要求。投标时需填报项目管理人员配置表(只填写人员数量,不填写人员姓名),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2)按《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本项目型工程,技术负责人如使用职称证的,需配备级及以上职称人员。

(3)项目管理机构成员如有退休人员,年龄不能超过65周岁。

2.其他要求:

2)本项目开标期间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证件只核验本项目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证件。其他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只需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及招标文件(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表)规定,填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表(只填写人员数量,不填写人员姓名)。

中标公示期间,中标候选人将其他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姓名及相关证件提供给招标人,招标人有权进行核实,如发现弄虚作假,不符合招标文件及《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要求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

2.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违反本条款规定的,招标人将否决其投标。

2.3信用要求:

①至投标截止时间,企业状态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或经营异常企业,招标人不接受其参与本项目投标。企业状态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最新公示信息为准。

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及经营异常企业的网站查询截图(截图中需体现网站名、投标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查询结果、查询日期等信息),结果查询时间为本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方为有效。(查询方式: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首页→在搜索框内输入投标人名称→点击查询→点击查询到的投标人名称→在投标人企业基础信息页面分别点击“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后分别完整截图保存)

②提供“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navPage=0)网站下载的“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报告生成日期为本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方为有效。(查询方式:1.信用中国网站首页→在“信用中国”网站顶部“信用信息”搜索栏中,输入企业名称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然后点击“搜索”。2.在搜索结果中选择需要下载报告的企业名称,在企业信用信息详情页点击“下载信用信息报告”按钮,即可完成报告下载。)

2.4投标人须提供开标前连续 3 个月投标单位为本项目项目机构全体成员缴纳社保(指基本养老保险)的承诺书,如有退休人员,需在承诺中说明,承诺书式样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5项目管理机构成员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提供所投项目管理机构成员均为本单位在职员工的承诺书,承诺书式样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有退休人员,需在承诺中说明。

2.6投标人所投项目管理机构全部成员要求无在建项目,提供项目管理机构全部成员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承诺书式样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加盖投标人公章。

2.7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必须自行踏勘现场,提供投标人现场踏勘承诺书,承诺书式样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8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因受到行政处罚、失信惩戒措施仍在限制投标惩戒期内的投标人投标。

2.9中标公示期内,招标人有权对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供的承诺书承诺事项进行核实,如发现承诺内容与招标文件要求不符,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2.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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