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义市马岭片区城市内涝治理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已由兴义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兴义市马岭片区城市内涝治理项目(一期)初步设计的批复 兴市发改字[2025]5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贵州兴义阳光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及地方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按文件比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兴义市马岭片区。
2.2 投资概算:工程总投资为5230.8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403.3万元。
2.3 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共计改造DN1400-DN500排水主管19770m。其中兴马大道北至兴马大道南段排水管共计10950m:DN1200排水管700m、DN1000排水管3670m、DN800排水管5100m、DN600排水管1200m、DN400排水管280m;宜化大道东段至兴马大道交叉口及光明路中段改造排水管共计6850m:DN1400排水管1100m、DN1200排水管550m、DN1000排水管1440m、DN800排水管900m、DN600排水管2860m;配套建设DN300排水支管及雨水口连接管1970m;配套建设φ1800-φ700钢筋混凝土检查井534座、预制铸铁雨篦子534座、门字型排出口8座;管径>DN800采用Ⅱ级钢筋混凝土管,其余管道材料采用纳米改性高密度聚乙烯合金管,主管为SN12.5级,支管为SN10级。
2.4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设计、施工一体化总承包,设计部分(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后续技术服务、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以及竣工验收等)、施工部分(包含但不限于土建、安装、配套设施、调试、造价、试运行、验收移交等全部工作)。投标人对所有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承担全面负责,同时做好质保期内所有的维修保养等全部工作,即交钥匙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壹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2 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二家,主要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牵头单位为施工单位(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或单独投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本项目招标文件领取、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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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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