郫都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设计 / 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郫都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设计 / 标段已由成都市郫都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郫发招【2025】1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创兴智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成都创兴智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成都市郫都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郫发招【2025】12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郫都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
2.2建设地点:成都市郫都区;
2.3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为七条市政道路(包含港华路、港北二路、港北四路、港大路、港东四路、港东二路、港通北三路)车行道翻新改造、道路周边景观及配套基础设施提升改造,改造总面积约488237平方米。其中,市政道路车行道翻新改造面积约162913平方米,道路周边景观及配套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面积约325324平方米;
2.4计划设计周期:2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设计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规范、相关地方规定及业主要求完成本项目所有工程包含方案设计、初设及初设概算、施工图设计、专项方案设计、专业性深化设计以及后续相关服务(现场设计服务、设计技术交底、设计变更、中间验收、竣工验收等)等为完成本工程建设的所有设计工作;
2.6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及地方现行设计规范标准;
2.7标段划分:设计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的单位和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的单位;
3.1.2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3.1.3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
3.1.4所有投标人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基础信息网络登记表》(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
3.1.5拟派设计负责人:
具有园林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中牵头单位人员);
3.1.6财务要求:无财务要求;
3.1.7业绩要求:提供;
设计资质单位:
近年(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或正在设计或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项目总投资不少于3000万元的市政工程设计业绩;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项目接受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家数须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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