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核四0四有限公司-中核四0四有限公司21试剂库HAZOP安全分析项目-谈判采购采购公告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中核四0四有限公司21#试剂库HAZOP安全分析项目(采购编号: 404C-FW-GKJT-25-1749 ),项目业主为中核四0四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谈判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 21#试剂库HAZOP安全分析项目。
2.2服务地点: 甘肃矿区。
2.3服务期限: 自合签订生效之日起 60 日历天。
2.4服务范围: 本项目范围包括现场 21#试剂库工艺技术及流程工况分析:危险化学品 98%硝酸、45%液碱、85%甲酸、磷酸三丁酯、100%加氢煤油入库接收、储存、管道输送、泵/阀门操作等全流程环节,设备设施可靠性分析:储罐、输送管道、泵组、阀门、仪表控制系统、气体浓度报警装置、通风系统、消防设施、85%甲酸安全联锁装置等,相关系统稳定性分析:通风系统、防雷防静电系统、DCS 监控系统、应急响应系统等辅助安全设施,并编制 HAZOP 分析报告 。
3.响应人资格要求
本次采购要求响应人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1资质要求:
- 响应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营业登记证书复印件)。
- 响应人应具备省级及以上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须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3.2财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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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信誉要求:
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企业处于正常经营状态,应提供以下资料:
(1)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及法定代表人均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查询记录;
(2)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行贿犯罪记录,企业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查询结果;
(3)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企业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查询结果;(事业单位无需提供)
注:在评审过程中,如评审组对响应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存疑(响应人提供截图有误、模糊)及未提供查询截图的,评审组应对上述记录进行现场核实;如有不一致,以评审现场查询结果为准,并在评审报告中进行说明并补充查询截图。
3.4 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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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拟派项目负责人应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其社保缴费证明(证明其评审前三个自然月内仍在缴纳社保)或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
注:在评审过程中如评审专家对响应人提供的证明资料存疑,评审专家可要求响应人现场查询补正。
3.6 其他要求:
(1)已经列入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灰名单或中核四0四有限公司不良行为处罚清单(黑灰名单)的或受到处罚的供应商的,在处罚期内的,其法定代表人或担任公司经营管理者在其他公司中存在关联关系的,该公司与受到处罚的供应商均不得参与本项目;受到公司暂停处罚的供应商,在暂停期间不得参与本项目;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报价。
(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本公告可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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