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281-CJZD-G2025-0056 项目名称:城东街道部分安置房小区电梯综合服务(保险+服务) 预算金额:229.760000万元(采购包1:150.200000万元;采购包2:79.56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2297600元/年(第一包:1502000元/年,第二包:795600元/年) 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城东街道部分安置房小区电梯综合服务(保险+服务),综合服务包括保险、维保、维修、检验检测。分为两个包:
每包各确定一家中标单位,不可兼中,供应商可全报或选报。(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有效登记证书(扫描件) 2.提供格式条款《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署投标/响应文件且亲自参与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亲自投标/磋商/谈判/询价声明》)【授权委托人必须提供本单位近3个月中任意1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扫描件】 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监狱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采购包2 1.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监狱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投标人须具备中国保监会核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且符合保监会规定的经营财产保险的必备条件(提供许可证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供应商若为经独立法人授权经营的分支机构,提供分公司保险许可证扫描件)。 注: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法人的分支机构由于其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可以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和签订合同。 采购包2 1.投标人须具备中国保监会核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且符合保监会规定的经营财产保险的必备条件(提供许可证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供应商若为经独立法人授权经营的分支机构,提供分公司保险许可证扫描件)。 注: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法人的分支机构由于其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可以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和签订合同。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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