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核地质科技有限公司收购目标公司股权、资产法律专项服务
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JYGS-FW-GKJT-25-1980
中核地质科技有限公司收购目标公司股权、资产法律专项服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谈判采购活动。
- 采购项目简介
- 采购项目名称:中核地质科技有限公司收购目标公司股权、资产法律专项服务。
- 采购实施单位:中核铀业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供应链管理中心。
- 采购代理机构:中核第四研究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资金已落实。
- 采购项目概况: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 采购方式:公开谈判采购。
-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份额:一家成交供应商,成交份额100%。
-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 采购内容: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对两家公司的设立、历史沿革、股东情况、涉诉情况等进行核查,提出该企业存在的主要法律问题及建议。
收购的目标公司共有2家,均位于上海市。其一为仪器制造企业,主要生产研制地质勘探仪器,总资产约为人民币1000万元,2024年营业收入约1300万元;其二为仪器销售企业,经营范围主要为地质仪器的制造和销售,总资产约为1000万元,2024年收入约2600万元。两家企业为关联公司,职工总人数约50人,均成立于2015年以前。
(2)对两家公司的法律尽调情况出具法律尽职调查报告;
(3)对拟参股投资两家公司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
(4)起草、审查和修改项目所涉交易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产权交易合同,意向协议、合作协议、章程、股东协议等;
(5)配合中核地质科技有限公司完成《风险审查报告》;
(6)协助、指导中核地质科技有限公司完成投资可行性研究报告。
(7)其他需要供应商协助完成的法律方面的事项。
以上采购范围为概括性描述,供应商应参阅采购文件中的其他部分,包括采购需求、合同条款等了解实际的采购范围。
-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按照项目进度,审核相关材料,制作相关协议,直至本次中核地质科技有限公司目标公司股权/资产收购事宜完成或终止。
- 服务地点:石家庄市、北京市、上海市。
- 质量要求:满足采购文件及采购单位实际需求。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营业执照:供应商应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或个人,其营业执照或其他经营许可证书在有效期内;
- 资质要求: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具有司法机关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 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应为执业律师。团队成员至少 2 人,需具提供团队成员律师证。
- 资质要求:供应商须为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法律服务机构库中的机构;
(5)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无失信记录(提供近1月内由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或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企业信用报告;如在上述系统查询无结果的,提供承诺书);评审过程中将对供应商的企业信誉进行现场查询,如发现有失信行为将取消供应商应答资格;
(6)其他要求:供应商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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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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