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舆县水利局平舆县2024年度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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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编号:舆政采购-2025-08-13 | |||||||||||||||
2、项目名称:平舆县2024年度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2,116,500.00元 | |||||||||||||||
最高限价:21165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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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详见招标文件。 | |||||||||||||||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节能环保、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根据驻财购【2022】15号文件规定实行承诺制)。 3.2供应商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具有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须具有社保证明材料。 3.4信用要求: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豫财购〔2016〕15号)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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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