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10106000250815128912-06265692
项目名称:上海市静安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大队共和新路3550号(三期)拆违工程
预算编号: 0625-000170083, 0625-K00004216, 0625-K00004215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3730606元 (国库资金:3730606元;自筹资金:0元)
最高限价(元): 包1-3730606.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上海市静安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大队共和新路3550号(三期)拆违工程
数量:3
预算金额(元):3730606.00
简要规则描述:主要工作内容为拆除共和新路3550号三期的违章建筑(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 45日历天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若符合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2 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4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5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6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建造师(建筑专业)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