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安县双溪镇蔬菜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YCJAZB2025012
靖安县双溪镇蔬菜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经发改委立项批准建设,本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发行政府专项债券及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靖安县双溪镇蔬菜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
项目建设地点:靖安县双溪镇。
工程规模:靖安县双溪镇蔬菜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总占地约1200余亩,建筑面积约67万平方米,主要包括:建设占地1000亩的蔬菜大棚,其中中高档玻璃温控大棚20亩,其他普通大棚980亩;建设冷藏保鲜库0.6万平方米、蔬菜集散中心0.24万平方米,配套基地周边道路修补、土壤改良等。
项目总投资:31280万元。
设计费控制价:2619540元。
招标内容:城北片区农文旅融合发展详细规划、双溪镇道路(民安东路、府东路)工程、马尾山村农旅融合发展专项建设、蔬菜基地基础设施建设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阶段的后续服务等,具体要求详见设计任务书。
设计周期:方案设计10日历天,初步设计2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30日历天,总设计工期为60日历天。
本工程标段划分为1个标段。
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满足招标人的资质等级要求;
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人应提供令招标单位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所提交的资格文件中应包括下列资料:
营业执照;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乙级及以上资质;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风景园林工程专项甲级和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联合体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仅须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授权。
拟派设计负责人:具备注册一级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及提供在本单位开标之日前连续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社保证明材料,可提供社保部门加盖公章的证明,也可提供各地社保部门官网打印的社保证明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注: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以上六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
投标人为外埠来赣单位须按《关于优化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服务和管理的通知》(赣建字{2021}4号)规定在江西住建云(http://zjy.jxjst.gov.cn/)企业服务平台上办理企业信息和人员登记。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公告发布前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的除外)不得参与投标,提供网页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个数不得超过二个;其中:负责设计的单位须满足本项目要求的设计单位的资质,负责规划的单位须满足本项目要求的规划单位的资质。
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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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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