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编码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1 | 3833100093395742 | 真密度测定器\0-100KPa 0.02% | 1.0 | 台 | 2025-11-23 | 九江分公司物装设备项目工厂/ |
4.1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4.2资格要求:(2)供应商响应文件、承诺书等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件。
4.3资格要求:(3)报价人须为中国石化物资供应资源管理系统供应商,同时具有 383310 产品目录权限且状态正常。不符合否决其报价。
4.4资格要求:(4)接受生产商报价,接受代理商报价,接受流通商报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代理商须具有生产商一级(指生产商直接授权)长期(一年及以上)代理授权书,授权有效期必须涵盖合同交货期,或提供生产商针对本项目(九江分公司2025年炼油板块一般设备零购—石油焦真密度仪)的唯一授权,授权有效期必须涵盖合同交货期。一个制造商对同型号或同系列产品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流通商须出具质量保证承诺说明文件。
4.5信誉要求:(1)供应商未处于中国石化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4.6信誉要求:(2)供应商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情形;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4.7信誉要求:(3)供应商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且未被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企业安全生产信用信息查询”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4.8信誉要求:(4)供应商近两年内不存在未及时履行法院或仲裁机构的生效判决或裁定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4.9信誉要求:(5)供应商近两年内不存在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近两年内不存在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两年内不存在被列入国税系统公布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4.10业绩要求:报价人须提供2021年以来至少1台满足附件《真密度仪技术规格书》要求的真密度仪销售业绩,并提供证明材料(如技术协议或合同复印件,业绩可以是生产商的销售业绩,也可以是本次报价代理商的业绩)。报价人须采用生产商官网/平台可查的成熟型号进行投标/报价,不接受定制型号,投标/报价型号与历史业绩型号应保持一致。技术规格书中带“*”10条技术要求为否决项,报价人须逐条进行响应,明确说明是否有偏离。上述要求不符合,否决其报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