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洛街道2025年希善及文纳社区光伏发电项目(项目名称)已由中共册亨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册农领〔2025〕4号(项目代码:2504-522327-04-05-345456)(批文名称、文号、项目代码)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册亨县人民政府高洛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按文件比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册亨县高洛安置区;
工程投资:总投资640万元;
合同估算价:640万元;
建设内容及规模:希善社区:利用高洛街道希善社区可利用屋面及地面,安装光伏面积约1674㎡,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建工程、多晶硅光伏组件、组串式逆变器、光伏电站、光伏发电系统电气、接地、防雷接地等;
文纳社区:利用高洛街道文纳可利用屋面及地面,安装光伏面积约4243㎡,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建工程、多晶硅光伏组件、组串式逆变器、光伏电站、光伏发电系统电气、接地、防雷接地等。
计划工期: 365 日历天
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施工设计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标段划分: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在投标截止日有在其他在建建设工程(含已经获得中标通知书未开工)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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